“汤沐邑”这个词语源于周代,汤沐邑的汤是指热水,不是喝汤的汤,沐是指洗头,后来引申为沐浴。当时各国诸侯去国都朝见天子,衣冠不整、仪容不佳都是不礼貌的行为,因此就产生了沐浴休整的需求,周朝天子体恤各国诸侯,是以也会赐以王畿以内的、供住宿和斋戒沐浴的封邑,比如《礼记•王制》就提到:“方伯为朝天子,皆有汤沐之邑於天子之县内。”
“汤沐邑”后来又演变成种贵族的食邑制度,秦汉推行郡县制,承受封者在其封邑内渐无统治权利,食禄已改为以征敛封邑内民户赋税,封邑内的税收归受封者所有,当作沐浴洗澡的费用,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,皆各为私奉养焉。”
所以,汉代常将“汤沐邑”赐给公主们,比如汉景帝的弟弟梁孝王刘武拥有封地梁国,后来他去世后,母亲窦太后伤心欲绝,汉景帝为了劝慰母亲,将梁国一分为五,分别封给刘武的五个儿子,至于五个女儿则全部赐给“汤沐邑”。公主们对这些“汤沐邑”并无实际统治权,但可以收取赋税,其所食汤沐邑的户数,一般与列侯差不多,长公主甚至可与诸侯王相比,食邑随爵位黜升而损益,可以世袭。清代龚自珍 《答人问关内侯书》提到:“其人揖让乎汉天子之朝,其汤沐邑之入,稍稍厚乎汉相公卿。”
汉代以后,“汤沐邑”制度继续存在,唐代杨炯《泸州都督王湛神道碑》提到西晋时期王湛母亲的常山公主:“母常山公主,河东有汤沐邑,因家焉”,而宋代文莹《湘山野录》卷上提到宋真宗曾对申国大长公主说:“朕之诸妹皆厚赐汤邑,筑外馆以尚天姻,酬先帝之爱也,汝独愿出家可乎?”
“汤沐邑”的税收虽然可观,但终究也只是身外之物,所以也有公主放弃封赏,比如上文提到的北宋申国公主就不要,她坚决乞求真宗批准她去出家为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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